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后,财政部向大会提交《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1年,财政部门将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强化公共卫生投入。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支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报告》披露,2020年,财政部门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超过4000亿元。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补助标准提高一倍。对紧缺的重点医疗物资实施政府兜底收储。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推进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同时,大力支持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 《报告》指出,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目前抗疫等一次性支出大幅减少,地方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保基本民生等支出,可以通过正常渠道给予保障,因此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 《报告》指出,今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79元,支持地方开展健康管理、健康素养促进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报告》指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医保基金负担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给予补助,支持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推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首席记者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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