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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部门:为常住居民建电子健康档案 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筛查、随访服务
发表时间:2021-12-26     阅读次数: 25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1》)。

《国家标准2021》明确,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服务等。

《国家标准2021》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要求各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应在本文件印发后6个月内完成。

各地要对照《国家标准2021》认真查缺补漏。已有国家统一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各地区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执行,对于暂无国家统一标准的服务项目,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相关标准,纳入本地区具体实施标准。服务项目、内容、数量等超出国家标准范围的,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符合本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并控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

《国家标准2021》明确,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安排经费。地方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地方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经费,相关收支缺口除部分资本性支出通过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安排外,主要通过上级政府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各地要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配齐相关服务人员,鼓励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委托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吴佳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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